粤食药监药通〔2015〕4号
深圳市国立堂医药有限公司严重违反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规定,依据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》第四十五条规定,我局依法撤销其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》,现予以公布。
| 证书编号 | 企业名称 | 注册地址 | 撤销日期 | 撤销证书机关 | 
| B-GD-13-052 | 深圳市国立堂医药有限公司 |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寮社区第二工业区61栋六楼A | 2015年1月6日 |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| 
特此公告
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2015年1月6日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