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企业名称 | 广州市碧莹化妆品有限公司 | ||
| 生产(经营)许可证编号 | 粤妆20160737 | ||
| 检查单位 |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| 检查日期 | 2018年6月28日 | 
| 主要检查内容及发现问题 | |||
| 根据《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法》,本次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的生产车间、原料库、成品库、实验室、留样室等场所及质量管理文件、记录等情况,抽查了玻尿酸巨乳液(批号:180227X51)、丽芝雅嫩肤净颜祛痘膏(批号:180416X31)、冰菊茶树油祛痘控油洁面膏(批号:180502X51)、韩佳妮防晒霜(批号:180302X21)和韩美素芦荟舒缓平静面膜(批号:170913X21)等五款产品的注册备案情况及产品可追溯情况,对韩佳妮防晒霜(批号:180302X21)进行了监督抽检。 本次检查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: 1.企业原料制度落实不到位,抽查部分原料未标识,低温保存原料的冰柜不能正常运作; 2.未落实检验管理制度,实验室原始记录不完善,设备仪器未按期校准,检验员资质不符合要求。 | |||
| 处理措施 | |||
| 已责令企业整改上述问题,移交广州市白云区局跟进处理。 | |||
| 发布日期 | 2018年7月3日 | ||









